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,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、创新服务模式,根据《杭州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2017年度科技服务业补助(科技中介服务方向)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补助对象与条件
- 申报主体:在杭州市(含各区、县、市)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主要从事技术转移、科技咨询、检验检测认证、创业孵化、科技金融、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。
- 基本条件:
- 上一年度(2016年)主营业务收入中,科技中介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%。
- 2016年度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、服务科技型企业创新等方面绩效显著。
二、 补助范围与标准
- 补助范围:对机构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,且对本市科技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的科技中介服务活动进行补助。重点支持:
- 促成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杭落地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。
-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的高水平研发设计、战略咨询、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。
- 补助标准:采取后补助方式,根据机构服务绩效、服务收入增长、服务模式创新及实际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,择优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。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评审结果确定。
三、 申报材料
- 《杭州市科技服务业补助资金申请表(科技中介服务)》。
-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。
- 2016年度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及专项审计报告(需明确列示科技中介服务收入及占比)。
- 2016年度科技中介服务绩效报告,包括主要服务内容、服务对象、服务成效(如促成技术合同额、服务企业数量、帮助企业融资额、知识产权申请/授权量等关键指标)及相关佐证材料(如服务合同、支付凭证、验收证明等)。
- 服务团队核心人员资质证明。
- 信用承诺书。
- 其他能证明机构服务能力和业绩的材料。
四、 申报程序与时间
- 申报方式:采取在线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。申报单位须通过“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”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。
- 材料报送:在线申报通过预审后,打印带有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加盖单位公章,按属地管理原则,提交至所在区、县(市)科技局。
- 截止时间:在线申报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X月X日(具体日期请关注云服务平台官方公告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 联系方式与咨询
业务咨询: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,联系电话:0571-XXXXXXXX。
申报系统技术支持:XXXXXXXX。
请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、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。
特此通知。
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2017年X月X日